电话:13615156642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就业类政策

社会保险补贴

来源:亭湖人社 时间:2025-02-14 作者:菁菁 浏览量:

1.jpg

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(苏人社规〔2020〕2号界定的11类群体),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对象,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/3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,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(以上均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)。

申请程序:

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、户口本到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、各街道(乡镇)基层人社网点先进行失业登记,再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,符合就困认定条件的可到相应的参保地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。

联系电话:68773307

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亭聘无忧 苏ICP备11002758号-8

地址:盐城市亭湖区 EMAIL:376841428@qq.com

关注

用微信扫一扫

反馈
顶部